提交人: |
Zeljko Bodrožić先生(由律师Biljana Kovacevic-Vuco先生代理) |
据称受害人: |
提交人 |
所涉缔约国: |
塞尔维亚和黑山 |
来文日期: |
2003年5月11日(首次提交) |
事由: |
因记者发表媒体文章对政治人物进行恶性侮辱而对其定罪。 |
程序性问题: |
无 |
实质性问题: |
言论自由―― 保护他人权利和声誉的必要限度。 |
《公约》条款: |
第十九条 |
《任择议定书》条款: |
无 |
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八条设立的人权事务委员会,
于2005年10月31日举行会议,
结束了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代表Zeljko Bodrožić先生提交人权事务委员会的第1180/2003号来文的审议工作,
考虑了来文提交人和缔约国提出的全部书面资料,
1. 最初日期为2003年5月11日的来文提交人Zeljko Bodrožić为南斯拉夫国民,生于1970年3月16日。他声称因塞尔维亚和黑山侵犯他享有《公约》第十九条权利而成为受害者。他由律师代理。《任择议定书》于2001年12月6日对缔约国开始生效。
2.1 提交人是知名记者和杂志编辑。提交人在2002年1月11日发表的题为“为改革而生”的杂志文章中,在政治上批评了一些人,包括Segrt 先生。在这篇文章刊载时,Segrt 先生担任基金达‘Toza Mrakovic’工厂经理,曾为塞尔维亚社会党知名人士,包括2001年担任南斯拉夫联邦议会中该党的领导人。除其他外,这篇文章称:
“当他在[塞尔维亚社会党]和[南斯拉夫左派]竞选和党的其他业余消遣上挥霍完‘Toza’工厂的百万巨资之后;当斯洛巴[米洛舍维奇]被送往海牙监狱前亲切地称他为“我的朋友Dmitar”之后;当他组织Seselj抗议将斯洛巴同志“囚禁”之后;在2001年上半年耀眼的党政活动(他成为联邦议会社会主义党领导和该党上层官员之一……)之后;当他意识到娱乐和游戏的日子结束之后,他决定“向他的党伸出中指”,成为Djindjic―― 喔喔―― 总理―― 先生―― 同志政府进行改革的‘大声疾呼者’。”
这篇文章还把Segrt先生称为“斯洛巴[米洛舍维奇]过去另外一个支柱”和来自Plava Banja的经理,也叫作Dmitar Segrt”。
2.2 根据上述引文,Segrt先生于2002年1月21日向基金达市法院提出个人刑事申诉,控告提交人诽谤和侮辱。1 法院于2002年5月14日判决提交人犯有刑事侮辱罪,但对诽谤指控宣判他无罪。法院根据有关引文事实部分属实和正确,驳回了诽谤指控。关于侮辱指控,法院认为,引文“的确具有侮辱性”,“对原告个人的名誉和声誉造成损害”。法院认为,提交人使用的言词并非象提交人所表明的,是“他使用讽刺方法的严肃新闻评论”,而“非在严肃的批评中应该使用的词句;相反,社会环境通常把这些语句看作是愚弄和贬低别人的”。法院认为,使用俚语和强调引用语,而非“适宜这类批评的文学语言”,表明所用言词“是用来贬低原告,使他受到嘲笑,尽管他从事记者职业,但他的这一行为以及这类行为的确是刑事犯罪[侮辱]行为。”
法院判决提交人犯有刑事侮辱罪,罚款1万南斯拉夫第纳尔并支付费用。
2.3 Zrenjanin地区法院于2002年11月20日驳回提交人对定罪的上诉。法院认为,从整体来看,这篇文章具有侮辱性质,特别是“挥霍”、“向他的党伸出中指”和“喔喔”词语的使用。作为上诉的一部分,提交人还提到Segrt先生以前在政治演讲中的讲话,据说就是仇恨性发言,除其他外,他还在讲话中把民主反对派说成是“叛徒”、“法西斯分子”和“北约伸出的手”。法院评论到,Segrt先生早先的发言可以“受到批评和分析”,但“不能用来贬低和侮辱[他],因为不能剥夺任何人的尊严和名誉。”相反,如果提交人感到这些讲话对他是种侮辱,他应该请求司法保护。
2.4 提交人认为,上诉裁决中止了普通刑事诉讼程序。提交人于2002年12月30日请求共和国检察官向最高法院提出特别“法律保护请求”,但检察官于2003年2月24日驳回了这项请求。提交人声称,至此已经用尽所有国内补救办法。
3.1 提交人声称,因发表政治文章而对他作出刑事定罪侵犯了他享有第十九条言论自由的权利。提交人提到委员会关于这一问题的第10号一般性评论意见以及欧洲人权法院 (Handyside诉联合王国,2 Lingens诉奥地利、3 Oberschlik诉奥地利、4 Schwabe诉奥地利 5 )、美洲人权委员会关于阿根廷‘destacato’法的第22/94号报告和美国最高法院(纽约时报公司诉Sullivan 6 和美国诉Dennis 7 )的判例。提交人从这些判例中得出自己的诉求,即《公约》第十九条保护广泛的言论领域,特别是在政治辩论中,对这类言论的限制应该予以严格的解释,避免封杀合法的言论。
3.2 此外,提交人表示,上诉法院建议他应在Segrt先生担任高职期间,即米洛舍维奇时代对Segrt先生早期的讲话向法院寻求司法保护是完全不现实的(见上述第2、3段)。因此,提交人认为,对他的定罪和判刑以及缔约国法律中存在诽谤和侮辱刑事犯罪行为的规定侵犯了他依《公约》第十九条的权利。
3.3 因此,提交人请求宣布违反第十九条,并建议缔约国使“诽谤”和“侮辱”不受到刑事诉讼,驳回对他的刑事裁决,并取消记录,对他的误判予以赔偿,偿还判决他支付的罚款和费用,并赔偿他在国内法院诉讼和向委员会申诉的费用。
4. 缔约国通过2005年5月23日的普通照会对来文可否受理和案情作出评论,认为根据塞尔维亚共和国《刑法典》第93条第2款作出有关侮辱问题的定罪,经上诉维持原判,是有效的法律判决。缔约国还指出,塞尔维亚共和国检察官办公室在复核该案时认为,就这些裁决要求法律保护是没有根据的。
5. 提交人于2005年7月25日致函,重申其早先呈件的意见,认为缔约国的陈述毫无疑问证明已经用尽国内补救办法。
6.1 在审议来文所载的任何请求之前,人权事务委员会必须根据其议事规则第93条,决定该来文是否符合《公约任择议定书》规定的受理条件。
6.2 委员会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2款(a)项的规定,确定同一事项没有在另一个国际调查或者解决程序之下进行审议。
6.3 至于对提交人的定罪和判刑所产生的具体申诉,委员会认为缔约国2005年5月23日的陈述,除证实申诉可以受理的目的之外,没有对已经用尽国内补救办法的论点或可以受理来文任何其他方面的问题提出异议。但委员会认为,提交人在事实和法律上提供了足以使其具体申诉可予受理的确凿证据。因此,委员会认为,这些申诉提出了《公约》第十九条下的问题,来文可予受理。
7.1 人权事务委员会依照《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1款规定,考虑当事各方提出的所有书面资料审议了本来文。
7.2 委员会面前的问题是,因提交人2002年1月发表的文章判其刑事侮辱罪是否侵犯了他享有《公约》第十九条第2款所保障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包括传播信息的权利。委员会回顾,第十九条第3款在法律规定和出于尊重其他人权利或声誉的需要,允许对言论自由加以限制。在本案件中,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没有提出正当理由,说明起诉并判提交人犯有刑事侮辱罪对保护Segrt先生的权利和声誉是必要的。鉴于法庭就当时著名公共政治人物Segrt先生的文章断定的事实部分,委员会难以看出提交人以其所行使的方式表达意见,说明这些事实,属于无理侵犯Segrt先生的权利和声誉,更不用说需要予以刑事制裁了。此外,委员会指出,在民主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对政治领域人物的公共辩论,《公约》对畅所欲言赋予特别重要的意义。8 委员会认为,本案件中对提交人的定罪和判刑违反了《公约》第十九条第2款。
8. 人权事务委员会依《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4款规定行事,认为现有事实显示存在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第2款的情况。
9. 根据《公约》第二条第3款(a)项规定,缔约国有义务给予提交人有效的补救,包括撤销定罪,退还判决提交人支付的罚款,并补偿提交人支付的法庭费用,对侵犯他《公约》权利予以补偿。
10. 缔约国加入《任择议定书》即已承认委员会有权确定是否存在违反《公约》的情况,而且根据《公约》第二条规定,缔约国也已承诺确保其境内所有受其管辖的个人均享有《公约》承认的权利,并承诺如违约行为经确定成立,即予以有效且可强制执行的补救,鉴此,委员会希望缔约国在90天内提供资料,说明采取措施落实委员会《意见》的情况。此外,还请缔约国公布委员会的《意见》。
[通过时有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本,其中英文本为原文。随后还将印发阿拉伯文、中文和俄文本,作为委员会提交大会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1 塞尔维亚共和国《刑法典》第92条规定,任何“透露或散播影响某人名誉或声誉的不实资料”的行为构成犯罪行为,该《法典》第93条第2款对“侮辱他人的人”作出同样规定。
2 A 24 (1976年),第49段。
3 A 103 (1986年),第42段。
4 1997年报告―四,第34段。
5 委员会报告,A 242-B (1992年),第55段。
6 376 US 254 (1964年)。
7 341 US 494 (1951年),Douglas J.的意见。
8 除其他外,见Aduayom 等诉多哥,案号:422-424/1990, 1996年7月12日通过的意见,第7.4段:“新闻和言论自由是任何自由和民主社会的基石。本着民主社会的这一精髓,必须让其公民了解除现行政治制度/执政党之外还有其他的制度/政党可供选择,他们可提出批评或公开和发表对政府的评论意见,而不用担心会遭到干预或惩罚”。
* 参加审查本来文的委员会委员有:安藤仁介先生、普拉富拉钱德拉·纳特瓦尔拉尔·巴格瓦蒂先生、阿尔弗雷多·卡斯蒂列罗·奥约斯先生、克里斯蒂娜·沙内女士、莫里斯·格莱莱-阿汉汉左先生、瓦尔特·卡林先生、艾哈迈德·陶菲克·哈利勒先生、迈克尔·奥弗莱厄蒂先生、伊丽莎白·帕尔姆女士、拉斐尔·里瓦斯·波萨达先生、奈杰尔·罗德利爵士、伊万·希勒先生、伊波利托·索拉里·伊里戈达先生、露丝·韦奇伍德女士和罗曼·维鲁谢夫斯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