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交 人: Concepción Sánchez González女士(由律师José Luis Mazón Costa先生代理)
据称受害人: 提交人
所涉缔约国: 西班牙
来文日期: 1999年7月16日(首次提交)
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八条设立的人权事务委员会,
于2002年3月21日举行会议,
通过以下:
1. 来文提交人Concepción Sánchez González是西班牙国民,声称因西班牙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而受害。她由律师代理。
2.1 提交人在Los Alcázares市一家幼儿园任辅助人员,不过她和她的同事Teresa Barranco Campillo都从事幼儿教师的工作。她们向市当局提出申诉,要求得到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而不是她们被归为辅助人员类的待遇。
2.2 1995年7月31日,Murcia初审法院驳回申诉,认为提交人和其同事属于辅助人员类别,并未从事更高级别的职务。二人向Murcia高级法院社会部提出上诉。该部于1997年12月3日作出只对Teresa Barranco Campillo有利的判决,理由是她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人文专业,尽管她和来文提交人从事完全相同的工作。
2.3 提交人向高级法院社会部提起上诉,要求宣布所作判决无效,上诉于1998年7月9日被驳回。提交人随后提出上诉,要求保护宪法权利的司法程序,上诉于1999年6月3日被宣布为不予受理。
3.1 提交人认为,在宪法法院的要求保护宪法权利的司法程序中,她被剥夺了无代诉人(procurador) 代理情况下的出庭机会,这违反了《公约》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因为宪法法院组织法第81条第1款允许无代诉人情况下律师出庭,而如本人不是律师则必须由代诉人代理。
3.2 提交人声称,尽管她和她的同事在相同的岗位上做着相同的工作,但法庭却以与此无关的一个大学学位就给她们以不同对待,这违反了《公约》第二十六条。
4.1 在审议来文所载的任何请求之前,人权事务委员会必须根据其议事规则第87条,决定该来文是否符合公约的《任择议定书》规定的受理条件。
4.2 委员会确定,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二(a)款规定,同一事项未在另外国际调查和解决程序下进行审议。
4.3 提交人认为出现了违反《公约》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的情况,因为她被剥夺了无代诉人代理情况下在宪法法院出庭的权利。提交人认为不要求有法律学位的人在宪法法院由代诉人代理而要求没有法律学位的人由代诉人代理是一种歧视。委员会参照以往案例法, 认为如宪法法院本身所指出,要求代诉人代理反映出在法院处理上诉时,需要在法律上训练有素的人承担责任。至于提交人认为的此种要求不是建立在客观与合理的标准之上的看法,委员会认为它未为受理之目的提供令人同意的证明。因此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二条,来文的这一部分不予受理。
4.4 提交人及其同事均被雇用为辅助人员,直到后来其同事因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而为提升为幼儿园教师。提交人认为由于其同事具有大学学位而她没有,因此她们受到不同待遇,这是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就这一点委员会指出,区别不一定意味着歧视,只要它是基于客观合理的标准。委员会认为提交人关于违反第二十六条的指控未能为受理之目的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明。因此,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二条,对来文的这一部分也不予受理。
5. 因此,委员会决定
* 委员会下列委员参加审议本来文:Abdelfattah Amor先生、Nisuke Ando先生、Prafullachandra Natwarlal Bhagwati先生、Louis Henkin先生、Ahmed Tawfik Khali先生、Eckart Klein先生、David Kretzmer先生、Cecilia Medina Quiroga女士、Rafael Rivas Posada先生、Nigel Rodley爵士、Martin Scheinin先生、Ivan Shearer先生、Hipólito Solari Yrigoyen先生、Patrick Vella先生和Maxwell Yalden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