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ity of Minnesota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中國政府于194911月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中設置了勞動部,主管全國的勞動行政事宜。根據《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試行組織條例》賦予的主要任務,勞動部機關設置了勞動保險司、勞動保護司、工資司、勞動爭議處理司、技工培訓司等14個司局,各級政府也建立了相應的機構,新中國勞動保障管理機構的框架基本形成。在此基礎上,開始在工資分配方面調整改革了舊中國不合理的分配制度,確立了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原則。

 

  在社會保險制度方面,自19512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草案)》後,形成了涵蓋養老、工傷、疾病、死亡、生育待遇等內容和項目的社會保險體系。此外,還建立社會救濟、社會福利與優撫工作的各項制度,逐步形成了新中國的社會保障網。同時,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勞動者素質的提高和勞動者權益的保護,積極建立和發展技工學校,建立了技工培訓體系,實行勞動力統一調配,逐步建立了集中統一的勞動工資計劃管理制度。

 

  19706月撤消勞動部,原來勞動部的業務工作改由新組建的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所屬的勞動局負責。19759月,國務院決定將國家計委勞動局改為國家勞動總局,作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由國家計委代管。其主要職能有:勞動計劃編制執行、勞動力調配、勞動力長遠規劃、工資政策的制定執行、勞動保險和職工生活福利、安全生産和職工保健食品及防護用品制度的制定、觀察國際勞工情況和日常外事接待、處理和接待群衆日常來信來訪等。這一時期,勞動保障計劃管理體制的形成和低工資、廣就業政策的實施,為完成工業化積累,為保障勞動者充分就業和城鎮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發揮了重要作用。

 

  19825月,由原國家勞動總局、國家人事局、國務院科學技術幹部局、國家編制委員會等單位合並組建勞動人事部。其主要職責是:擬定有關勞動、就業、工資、保險、福利、職業技術培訓、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政策。

 

  19884月根據全國人大七屆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撤消勞動人事部,組建勞動部和人事部。勞動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擬定全國勞動力管理、勞動就業、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職工福利、就業前培訓與在職工人技術培訓、勞動保護監察等項工作的具體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部內相應設立了辦公廳、十個職能司局和機關黨委。這一時期,我國開始對傳統計劃體制及其勞動力資源配置方式進行改革,成功地緩解了80年代初嚴峻的就業形勢。

 

  1998318日,在全國人大九屆一次會議上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決定在勞動部的基礎上組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黨中央、國務院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組建工作非常重視,並賦予綜合管理全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主要突出和加強了社會保障職能。內設機構有:辦公廳、法制司、規劃財務司、培訓就業司、勞動工資司、養老保險司、失業保險司、醫療保險司、農村社會保險司、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國際合作司、人事教育司等十二個職能司()。新部成立以來,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為重點,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確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實現社會保險統一管理,一個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正在形成。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勞動保障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勞動就業工作取得新的進展。1998年底,全國從業人員達69957萬人,比上年增加357萬人;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員571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610萬人,有93.2%的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年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率達50%。此外,全國共有各類職業介紹機構35449家,全年共介紹800萬人次實現了再就業,同時組織了500萬人次參加了各類就業培訓

 

  ——社會保險事業取得顯著成就。1998年的主要情況是:(1)養老保險:全國有8475.8萬企業職工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占企業職工總數的80.5%。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1459億元,比上年增長9.1%,實際支出1511.6億元,比上年增長20.8%。(2)醫療保險:擴大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參加改革試點的城市有40個。在此基礎上,國務院作出了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8年底,全國參加醫療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改革的職工401.7萬人、離退休人員107.6萬人,分別比上年增長36%和45.7%;基金收入19.5億元,支出15.6億元。(3)失業保險:全國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為7927.9萬人,基金總收入68.4億元,比上年增長45.8%;支出51.9億元,比上年增長43%,其中向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調劑資金14.6億元。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158.1萬參加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提供了失業保險,為148.6萬企業困難職工提供了一次性生活補助。(4)工傷、生育保險:全國有1713個縣()3781.3萬職工參加了工傷保險,分別比上年增長9.7%和7.8%。全年工傷保險基金收入21.2億元,支出9億元。全國有1412個縣()實行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參保職工2777萬人,分別比上年增長14%和11.7%。全年生育保險基金收入9.8億元,支出6.9億元。(5)農村社會保險:全國已有2123個縣()65%的鄉()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村人口有8200萬人,基金積累150億元,有59.8萬人開始領取養老金。全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入31.4億元,支出5.4億元。

 

  ——企業工資改革穩步推進。1998年,全國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479元,比上年實際增長7.2%。全國已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開展了工資指導線試點工作,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13個部門成立了工資內外收入監察檢查機構。

 

  ——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勞動立法與監察工作取得新的進展,有效地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到1998年底,全國城鎮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職工占同口徑職工總數的98%;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27萬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3191個;建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3156個,配備專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3.4萬人。

 

  ——國際交流與合作得到進一步發展。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主要根據中國的國情進行設計與完善,同時也重視借鑒國際上一些成功經驗和做法。因此,中國政府進一步加強了同世界各國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的交流與合作。1998年以來,我國與西班牙、以色列、德國、荷蘭、泰國、加拿大、越南、韓國、美國、日本、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等建立了雙邊和多邊合作關系,中德勞動立法、中韓技能培訓中心、中德職業技能鑒定、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合作實施的城市促進就業、與日本政府合作的中國農村就業促進試點以及養老保險的國際合作等諸多項目都得到了積極的發展。同時,我國還積極參與國際勞工組織的各項活動,並于1990年和1999年分別批准了國際勞工組織第100號《同酬公約》和第138號《最低就業年齡公約》。

 

  特別是1999年以來,勞動保障工作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不斷向前推進:一是為實現國有企業三年脫困,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再就業、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兩個確保”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和《失業保險條例》年初正式發布實施後,在提高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以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保障水平上,順利實施了提高“三條社會保障線”水平工作;二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穩步邁進,目前全國正在按照勞動保障部與有關部委共同制定的關于這一改革的六個配套政策進行組織實施;三是加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的修改工作,並正在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草案)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共産黨十五屆四中全會對加快勞動保障體系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盡快建立獨立于企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實現從“統包統配”的勞動就業制度向市場就業機制轉變、企業勞動保險向社會保險體系轉變和勞動政策管理向勞動保障法制轉變,是今後勞動保障工作的重點。相信在不遠的將來,中國廣大勞動者必將享受到更加廣泛和優越的勞動權和社會保障權。

 

 

 

 


主页 || 条约 || 搜索 || 链接